各二级学院:
为改善实验(实训)教学条件,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学校决定启动2017年新实验(实训)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建设原则
1.优先建设新增专业及实验(实训)仪器设备台套数严重不足的实验室。
2.优先建设支撑专业核心能力培养,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学生受益面大,面向学生开放的综合训练平台。
3.根据实际需要,按急需将实验(实训)室从小到大排好序。
二、上报材料要求
1.请二级学院认真填写《2017年大庆师范学院新建实验室基本情况统计表》,主管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后于3月22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科(一号办公楼228室)同时电子版发至邮箱:sjjx228@163.com)。
附件:2017年大庆师范学院新建实验室基本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