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 机构设置 | 教学运行 | 教学研究 | 实践教学 | 教学建设 | 专业认证 | 规章制度 | 教学简报 | 语言文字 | 下载专区 | 学校主页 

 
站内搜索:
通知公告
 学习专栏 
 友情链接 
本科教学工程专栏  

 

重点专业
精品课程
规划教材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网络系统  

 

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尔雅通识课在线学...
网络课堂系统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转发《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二十二次优秀高等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7-03-16 15:24  

 

   根据省高教学会《章程》和2017年工作计划,省高教学会决定开展第二十二次高等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评奖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教育科研成果,以及虽未公开发表但已被决策机构或实际部门采纳并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等。  

2.论文、报告及著作类参评成果必须是教育研究类,学科专业类成果不在评选范围内。  

3.本次活动组织学科专家进行教材专项评审,参评教材应由出版社公开出版,并被学校采用。  

4.本届评选申报成果的参考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申报类别及需提供的佐证材料  

 

1.国内外公开发表的高教研究学术论文;国内外各种学术研讨会上提交的高教科研论文(须有参会证明)。需提交被引用、转载等相关目录及文章。  

2.出版的高教研究专、编、译著等(系列丛书以独立的分册申报参评)。需提交采用、批示、再版、书评等。  

3.出版的教材。需提交本校采用两年及三所学校采用一年的采用证明和学科专家评语。  

4.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需提交相关单位采用、批示等证明,课题研究报告需提交课题任务下达书和结题验收报告书,阶段性研究成果不予申报。  

 

三、参评标准  

 

1.成果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观点鲜明,文字流畅,说理透彻,结构严谨;要有所创新。  

2.论文字数在3000字以上;研究报告字数在2万字以上,署名应与课题结题证书课题组成员一致,成员变更要有相应的批件。  

3.学校初评确保推荐质量,不受等级比例限制。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需坚持质量优先原则,严格按照评选范围和申报要求对提交的成果进行初评筛选,并将通过初评的成果按论文、研究报告、著作及其他分三类进行排序,统一报至省高教学会秘书处。  

2.每人限报一项成果(以第一作者为主)。需提交成果申报表一份、成果原件一份。成果原件评奖后返回申报者。各类成果的佐证材料均可提交复印件(需经学校初评时审验,保证与原件一致,并经审验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有效)。  

3.合著成果以主编或第一作者申报,以其他作者申报须有主编或第一作者授权证明,章节作者不得申报。成果申报表中的作者姓名和顺序必须与成果原件一致。  

4.外文成果需附中文翻译稿一份  

5.参照省社科联评奖办法,各类成果每项评审费100元  

6.附表1纸质稿一式一份,电子稿发送邮箱;附表2按类别汇总,电子版发送邮箱。电子稿发送jiaoyanke5510058@126.com,4月10日15:00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一号办公楼210室)。  

 

评奖附件1:成果申报表  

评奖附件2:成果汇总表  

 

 

 

                         大庆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7年3月16  

附件【评奖附件1:成果申报表.doc已下载
附件【评奖附件2:成果汇总表.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大庆师范学院版权所有  信息管理:党委宣传部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    院 黑ICP备12004996号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  邮 编:163712  Email:webmaster@dqs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