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免修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各院(部)审核、教务处备案,现予公布名单。请各院(部)安排相关教学工作,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将学生调整到相应教学班,并通知任课教师查看重修、免修学生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
教务处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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