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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6级计算机类、工商管理类专业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2017-04-05 14:53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根据《大庆师范学院本科人才按类招生与培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庆师发[2015]3号)和教学进度安排,现启动2016级计算机类、工商管理类专业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确定分流专业规模

研究确定分流专业规模和专业分流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于420日前上报教务处。

二、公布实施方案并组织学生填报志愿

实施方案经学校审批后,学院组织学生学习《大庆师范学院本科人才按类招生与培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庆师发[2015]3号),公布本学院《按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学生填写《大庆师范学院按类招生培养专业选择表》,530日前完成审核、存档工作。

三、公示

统计学生的专业选择结果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上报审批

公示结束后,学院填写《大庆师范学院按类招生培养学生选择专业统计表》,在615日前将统计表及“专业分流情况说明”的纸质稿、电子稿同时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教务处

 

                              201745

附件【大庆师范学院按类招生培养专业选择表.doc已下载
附件【大庆师范学院按类招生专业学生选择专业汇总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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