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2017届存在成绩未合格的结业学生在毕业离校后可向学校申请考试。具体考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申请及要求
要参加毕业离校后考试的学生需提交考试申请,并写明申请人姓名、学号、学院、考试科目等,经所在学院汇总后,统一于9月4日(星期一)上交教务处考试中心,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此次考试。
二、有关考试要求
1.专业课考试:各学院负责安排,考试时间9月24日—9月30日,考试安排表于9月24日前发到教务处考试中心2005shiner@163.com。
2.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的学生各学院自行组织,于9月30日前答辩完毕,10月8日正常上交成绩单。
3.学生凭身份证参加考试。
4. 2017届结业学生转毕业考试成绩需由教学秘书指定录入教师登录http://203.90.137.79/jsxsd/录入成绩,并且填写汇总表(签字盖章),成绩单与汇总表于10月8日上交至考试中心,成绩单汇总表发至2005shiner@163.com。其中大学英语,公共体育科目由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单独出成绩单及汇总表不用送交各学院,直接交至教务处考试中心。
成绩设置:平时成绩占0%;期中成绩占0%;期末成绩占0%;总成绩占100%。
5.补考试卷学期要与当前学期一致,不同学期的同一科目课程要分别出试卷。
6.试卷使用及印刷
专业课、公共课试卷大于15份,于9月15日前以院(部)为单位统一到考试中心印刷
7.通知学生考试需携带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严禁替考。
教务处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