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教材建设是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加强教材建设,推进教学内容改革,提升教学质量,现开展2017年度教材建设项目立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立项教材指适用于应用型本科教学的文字教材、电子教材。
2.教材建设立项范围包括:具有地方特点的专业课、实验实训课教材;体现学校学科优势和特色的教材;解决教学急需,填补学科空白的新教材。
3.申报教材立项负责人原则上应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申报教材立项,应有两名具有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鼓励校企合作编写教材。
二、项目申报与评审
1.教材建设立项由教师个人或集体提出申请,填写教材立项申报书。申请立项编写的教材原则上应有已使用的讲义。
2.以学院为单位,按照每个专业1部的数量进行推荐。
3.各院(部)学术委员会负责教材建设立项的初评工作,负责对申报的教材稿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4.校学术委员会负责校级教材立项的评审,对申请教材立项的必要性、先进性、科学性、可行性等进行充分的论证和审核。
三、其他要求
1.教材建设期两年,完成形式为正式出版教材。
2.10月27日前请各学院将《大庆师范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请表》电子稿、纸质稿(一式七份),《大庆师范学院教材建设立项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1号办公楼226。
联系电话:5510057 联系人:徐皓
教务处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