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及时总结我校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成果,进一步提升专业内涵,形成一批教育观念先进、改革成效显著、特色更加鲜明的专业点,推动学校审核评估和转型发展,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对我校的省级和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情况的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原则
验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质量优先”的原则,通过验收,落实项目预期目标,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经验,完善项目建设下一步工作的规划与设想,促进建设成效的应用与推广。
二、验收对象
本次验收对象为2012年立项的学前教育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英语、法学、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和化学工程与工艺5个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三、验收程序
验收主要分为学院自查验收和教务处检查验收两个阶段,程序如下:
(一)学院自查验收。项目所在学院组织相关专业总结专业建设成效,填报项目验收材料,并报送教务处。
(二)教务处检查验收。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申报结题的项目进行评审,验收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3个档次并发文公布。
四、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项目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验收工作。
按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验收报告: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大庆师范学院“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验收报告》(见附件1)
(二)各项目提交大庆师范学院“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验收数据表(附件2)和《大庆师范学院“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验收统计表》(附件3)。
(三)其他支撑材料:《立项申报书》(纸质版)、成果附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等。
(四)提交材料时间:各有关学院于2017年12月8日(星期四)前,将验收报告、验收数据表、验收统计表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iaoyanke5510058@126.com。待教务处审核后,评审前再加印相关验收材料。
联系人:陈立勇
联系电话:0459-5510058
附件:
1.大庆师范学院“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验收报告
2.大庆师范学院“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验收数据表
3.大庆师范学院“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验收统计表
教务处
2017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