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 机构设置 | 教学运行 | 教学研究 | 实践教学 | 教学建设 | 专业认证 | 规章制度 | 教学简报 | 语言文字 | 下载专区 | 学校主页 

 
站内搜索:
通知公告
 学习专栏 
 友情链接 
本科教学工程专栏  

 

重点专业
精品课程
规划教材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网络系统  

 

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尔雅通识课在线学...
网络课堂系统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2017-11-24 08:58  

学院

为贯彻落实《大庆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方案》,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引导大学生自主进行创新研究和创业实践,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目的

通过组织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全面了解各学院项目建设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促进各学院强化过程管理。了解各学院通过项目建设在优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推荐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方面取得成效和典型经验,进一步促进各学院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各环节,推动“双创”教育改革不断深化。  

各学院要秉承“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理念,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开的原则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对弄虚作假、突击结题、学术不端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无明显进展的项目责令整改,注重树立典型引领和优秀项目的推广,促进项目质量不断提升。  

二、验收范围

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三、验收内容

结题验收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开展情况、项目研究过程、项目取得成果、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项目收获与体会等六个方面。  

验收方式

结题验收工作采用学院验收和学校复审两种方式。学院工作组对本单位到期结题项目进行验收,各项目组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填写《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查验相关结题材料,听取项目组成员的汇报和答辩,在全面评价项目完成情况和成果水平的基础上,对项目做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评价等级(结题验收标准及评价参见附件1),完成结题验收初评结果汇总表和结题验收工作总结。  

校级项目以学院验收为准,报学校备案。省级项目在学院初评的基础上,学校指导委员会统一组织复评结题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验收要求

1.项目组提交材料

(1)校级项目:校级项目负责人填写《大庆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并依据结题验收书内容,提交项目研究成果相应佐证材料,可参考省级要求进行准备,作为学院答辩审核材料。 <![endif]> 

(2)省级项目:省级项目负责人填写《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见附件3)(一式三份);成果佐证材料(见附件4.5)(一式一份),(佐证材料包括研究报告、论文、设计、专利、设计说明书、图纸、项目成果实物、图片、项目组成员每人一份个人参与项目研究的收获与体会等)其中每个项目须将结题验收书和成果佐证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中,统一将结题验收书首页粘贴于档案袋外侧,成果佐证材料提供复印件即可,请自行做好备案,上交成果佐证材料不予返还。 <![endif]> 

2.学院提交材料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信息表(见附件6-1,6-2);  

(2)学院结题验收工作总结(具体要求见附件7)。  

3.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结题验收工作,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原则上各项目须按时结题,各学院须认真组织开展往年立项清查工作,对于研究时间超过2年的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研究时间超过3年的创业实践项目限期结题。各学院加强对结题验收项目的审核和项目成果的统计工作,认真分析总结项目开展情况、完成情况、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典型经验,提交数据详实的工作总结。  

(2)若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按期结题的项目、有变更或终止的项目,均须提交《大庆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8)或《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见附件9)说明原因,经学院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要求毕业班学生担任主持人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必须参加本次结题验收,原则上不能提出延期申请。  

(3)各学院组织结题答辩,每个项目需提前准备好答辩PPT,项目组陈述5分钟,专家提问3-5分钟。  

(4)学校审核后,各学院根据评价等级及时给予项目负责人及成员计入创新实践活动学分或专业任选课学分。项目指导教师给予计算相应工作量。  

4.时间安排

各学院验收须在12月4日前完成,校级项目只需提交结题验收书(一式三份)、结题汇总信息表、延期结题申请书(一式三份);省级项目需提交结题验收书(一式三份)及佐证材料、结题汇总信息表、延期结题申请书(一式三份)以及学院结题验收工作总结纸质材料于12月5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一号办公楼228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sjjx228@163.com。

联系人:兰天丽电话:5510208  

大庆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7年11月23日  

附件【附件1:结题验收标准及评价参考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大庆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校级).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省级).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项目研究报告(或创业成果报告).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项目成果支撑材料.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6-1:大庆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初评结果汇总表(校级).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6-2: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初审结果汇总表(省级).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7:※※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总结(框架).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8:大庆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9: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延期结题申请书.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大庆师范学院版权所有  信息管理:党委宣传部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    院 黑ICP备12004996号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  邮 编:163712  Email:webmaster@dqs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