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将继续对2018届所有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查重检测。现将2018届查重检测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测对象
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次数按各学院毕业生总数的120%进行分配。
二、检测系统
学校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查重检测,教务处将提供账号给各学院使用。网址:http://vpcs.cqvip.com/organ/lib/dqsfxy/。
三、检测标准与结果处理
1.文章总相似比在30%以内(含30%)视为合格,可直接参与答辩或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是否需要进行修改由导师决定。
2.文章总相似比超过30%的视为不合格,须由学生和导师商定修改方案,经修改后申请复检。
3.对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检测方式和检测标准经教务处审查后另行确定。
各学院应加强学生学术诚信教育。查重检测结果可作为学生学术水平和诚信度认定的参考依据。希望广大指导教师在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恪守职责,严格把关。
四、检测流程
1.学生自检
学生自检结果不作为评判毕业论文(设计)依据。
我校2018届本科毕业生可进入“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大庆师范学院专用版”,注册账号登录自行检测。学生必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检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2.学院检测
学院检测的检测结果作为评判毕业论文(设计)的依据。
①初检。各学院将待检毕业论文(设计)定稿电子版收齐并检查无误后,用所分配的账号登陆检测,将毕业论文(设计)打包上传至系统进行检测(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学院将检测结果反馈导师和学生,学校可将检测结果进行全校公布。
②复检。初检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经修改(一般为1周)后,可向所在学院申请复检,复检合格者可进行答辩。
③终检。复检不合格者须再次修改或重新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半年至一年后向所在学院申请终检,终检合格者可进行答辩。终检不合格者,取消答辩资格。
3.检测工作必须在毕业论文(设计)评审与答辩前完成,检测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不得进入评审与答辩环节。
五、检测范围及格式要求
1.检测范围包括:题目、摘要、关键词、目录、绪论(引言)、正文、结论(结语)、参考文献。目录和参考文献自动不计入检测。
2.为便捷快速检测设计(论文),学校要求所有须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采用统一的电子文本格式和文件名格式:
(1)电子文本格式为:Word文本
(2)论文(设计)电子版的文件名格式为:学号_姓名_学院_专业_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例如:0305133_张三_经济管理学院_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_信息系统研究.doc。学院、专业必须用全称。
六、其他说明
1.无故不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取消当年答辩资格。
2.“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检测指标仅限于学生本人或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检测使用,不得为他人或外单位学生检测。
3.学生或指导教师对查重检测结果有争议的,可以提交所在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并做出结论,由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备案。
4.所有引用文献(包括本人已发表论文)应严格按照论文撰写规范要求标明出处。
5.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冯志燕 联系电话:5510059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