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机关各部门、基层各单位:
近日,省高教学会下发了《关于开展 “十三五”规划课题2018年上半年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对2018年度结题工作做出安排,现将文件转发并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结题必须达到以下条件:省高教学会“十三五”期间立项课题;课题结题时,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课题研究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保证提交的结题材料齐全。
2.研究报告作为成果主件结题的,该研究报告要有别于研究工作报告和结题成果研究报告;以教材或课件为成果主件结题的,要提交学校的采用证明,详细说明采用的专业、年级和应用效果等;以专、编、译著为成果主件结题的,成果主件要公开出版,并提交相应的专家书评或采用证明。要有课题组成员围绕研究内容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以论文为成果主件结题的,论文内容必须围绕本课题研究主题,其中课题主持人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其他课题组成员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2篇。
3.材料要求:《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可复印)、研究工作报告一份、结题成果研究报告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详见通知要求)
各学院(部)汇总后统一上报,汇总表纸质稿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一号办公楼 322 室),电子稿发送到jiaoyanke5510058@126.com,截止时间为2018年 5月 30日下班前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颖 电话:0459—5510231
教务处
2018年5月14日
附件1:关于开展 “十三五”规划课题2018年上半年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8年课题结题报告书
附件3:课题结题验收统计表
附件4:结题材料装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