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进行本学期内、外聘教师授课工作量审核、上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非教学单位人员工作量
1、人员范围包括在本单位有教学任务(包括通识选修课)的学校机关、教辅工作人员。
2、请仔细核对工作量,要求与上报的《大庆师范学院非教学单位人员任课申请表》及课程表学时一致,如果有变化请及时提交教学分工变更申请。
3、请上交纸质稿2份(B4纸打印),院(部)签字盖章,电子稿1份,模板见附件1。
4、请填写内聘教师统计表,电子稿1份,模板见附件6。
二、外聘教师工作量
1、 请仔细核对工作量,要求与上报的《大庆师范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大庆师范学院与外聘任课教师协议书》及课程表学时一致,如果有变化请重新申请。
2、请上交纸质稿1份(A4纸打印),院(部)签字盖章,电子稿1份,模板见附件2。
3、请填写外聘教师统计表,电子稿1份,模板见附件7。
三、文件依据
《大庆师范学院非专任教师兼任教学工作管理办法》(庆师院发[2007]20号)、《大庆师范学院外聘教师管理规定》(庆师发[2015]27号)。
四、上报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8年10月12日前将内、外聘教师统计表(附件6、附件7)报送至邮箱:578358666@qq.com,其它纸质版材料于2018年10月17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1号办公楼226,5510057),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教务处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