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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选课及办理免修工作的通知
2020-08-27 14:34 陈鑫 

各学院:

  根据教学进度安排,现开始课程重修选课及办理免修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办理时间

  重修选课时间:8月29日0时至9月4日24时

二、办理流程

(一)课程重修选课安排

  1.根据《大庆师范学院课程重修及免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满足重修条件的学生到教务处网页下载并填写《大庆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2)(一式一份),于9月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本学院,纸质版于返校后提交本学院。

  2.学生所在学院负责汇总《大庆师范学院课程重修汇总表》(附件三),并于9月6日前将(纸质版一份、电子版)提交务处刘涛老师(172562919@qq.com)。

  3.教务处在校园网公布本学期重修名单。

  4.延长学业年限学生以前修读且正常考试未通过的课程,如本学期本班未开设,而其他班级(年级、专业)开课,且学时、学分相同,在不影响正常上课的前提下,学生可以申请修读该课程。办理手续及时间同课程重修,学生所在学院在重修汇总表中做好备注。

  5.学生于选课阶段登录教务系统(jiaowu.dqsy.net/jsxsd),考试报名→重修报名选课对应课程信息下点击“报名”按钮完成报名(允许取消报名)点击“选课”按钮选择课程(选课后无法取消选课)。请完成全部选课流程,仅报名不选课是无法完成重修选课,视为未进行重修选课,因操作不当导致的后果自负。

  6.重修课程替代,以下情况可进行课程替代:(1)因人才培养方案变化,导致课程代码与系统中开课课程代码不符的课程;(2)因人才培养变化,原课程名发生变化的;(3)因人才培养变化,原课程取消的,可选择相近课程进行替代。学生所属学院进行课程替代情况汇总,于9月2日前将《重修课程替代汇总表》电子版提交教务处陈鑫老师(siusai@foxmail.com)。进行相近课程替代的课程需写情况说明一份(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报教务科审核。

(二)课程免修

  1.根据《大庆师范学院课程重修及免修管理办法(试行)》,满足免修条件的学生到教务处网页下载并填写《大庆师范学院课程免修审批表》(附件4)(一式一份),于9月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本学院审核,纸质版于返校后提交本学院。

  2.审批表由学生所在学院核实、审批后于9月6日前将本单位课程免修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一份、电子版)提交教务处刘涛老师(172562919@qq.com)。

  3.教务处在校园网公布本学期免修信息,开课单位根据教务处公布信息在教务系统中对课程免修学生进行标注。

三、其他说明

  请各院部严格遵守本次课程重修选课及办理工作时间安排,过期不予办理。

                            教务处

                         2020年8月27日

附件【附件2:大庆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大庆师范学院课程重修及免修管理办法(试行)最终版.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大庆师范学院课程重修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4:大庆师范学院课程免修审批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5:大庆师范学院课程免修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重修课程替代汇总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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