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日,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发布了《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党史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现对文件进行转发并对有关事宜进行补充说明:(详见黑教科规办2021【7】号文件)
1.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并有相关研究基础。申请人必须能实质性主持、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并能够按时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申请人是专任老师的,原则上应是从事思政学科教育的教师。
2.申报限额和时间
我校可推荐1-2项课题,本次课题立项材料上报时间为5月12日,结题时间为2021年12月。
3.申报材料要求
评审书纸质稿3份,需要A3纸双面复印,左侧中缝装订。评审书中“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意见”处,需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主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签署“同意申报”字样并签名,电子稿以“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命名。
汇总表纸质稿1份,需加盖学院公章确定,电子稿以“学院名称”命名。
4.课题结题要求
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万字,查重率应不超过30%,结题时需提交查重报告一份;至少公开发表一篇论文,论文需标注课题信息,并三网可查,结题时提供网络查询截图,同时出具课题成果在教育教学中应用的案例作为佐证。每项专项课题结题时需缴纳1000元课题评审鉴定费。(课题结题材料详见文件要求)
各单位初步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不接受个人申报。电子稿文件夹以“学院+申报数”命名,其他材料电子稿发送到jiaoyanke5510058@126.com。纸质稿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一号办公楼 225室),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颖 电话:5510058
教务处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