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教材建设是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改革、加强省级应用型示范高校培育项目建设、全面有效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加强教材建设,推进教学内容改革,提升教学质量,现开展2021年度教材建设项目立项及结题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立项教材指适用于应用型本科教学的文字教材、电子教材。 2.教材建设立项范围包括:具有地方特点的专业课、实验实训课教材、通识选修课程教材;体现学校学科优势和特色的教材;解决教学急需,填补学科空白的新教材。 3.申报教材立项负责人原则上应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申报教材立项,应有两名具有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鼓励校企合作编写教材。 二、项目申报与评审 1.教材建设立项由教师个人或集体提出申请,填写教材立项申报书。申请立项编写的教材原则上应有已使用的讲义。 2.以学院为单位,按照每个专业1部的数量进行推荐。 3.各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教材建设立项的初评工作,负责对申报的教材稿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4.校学术委员会负责校级教材立项的评审,对申请教材立项的必要性、先进性、科学性、可行性等进行充分的论证和审核。 三、结题验收 1.建设期达到两年(2020年以前立项)的教材立项项目需进行项目结题,完成形式为按照学校批准的名称、内容编写并正式出版的教材。提前完成建设的教材立项项目可参加本次结题验收。 2.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者,应提前三个月由项目负责人向校学术委员会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延长出版期不得超过六个月,逾期不能出版的教材,取消教材立项资格。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教材建设立项。 四、其他要求 1.教材建设期两年,完成形式为正式出版教材。 2.12月10日前请各学院将《大庆师范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请表》电子稿(siusai@foxmail.com)、纸质稿(一式七份),《大庆师范学院教材建设立项汇总表》(一式一份),《教材建设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七份)报送至1号办公楼209。 3.具体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5510059 联系人:陈鑫 教务处 2021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