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将对2018年立项的8个“校级教学团队”建设项目进行验收(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完善教学团队验收报告的要求
1.完善验收报告中相关成果内容
1.1论文信息包括论文题目、作者、期刊名称、发表时间。
1.2教学大赛包括大赛等级、参赛人员或指导教师人员名单、时间。
1.3课程认定包括认定等级、认定时间、认定课程负责人名单。
1.4教研项目包括项目立项时间、项目主持人和参加人、结题时间。(未结题标注在研)
1.5教学成果奖包括认定等级、时间、成果参加人名单。
2.剔除不在教学团队建设周期的成果。(建设周期:立项年到2021年12月31日)例如2017年或2022年成果和尚未发表的成果就不属于建设周期成果。
3.剔除非教学团队成员成果。
二、教学团队上交材料和答辩要求
1.完善后验收报告电子版(以序号+教学团队名称命名,参考附件)学院统一发至指定邮箱;验收报告纸质稿1份(学院审查意见+签字盖章)
学院务必对上交的教学团队验收报告中涉及的任务内容和佐证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确定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并签署审核意见。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以建设期之外材料充抵建设成果等不符合验收要求的,对教学团队予以全校通报批评,并减少所在学院下一次教学团队立项申报名额。
2.上交预验收时未提交的佐证材料原件。(验收报告中涉及到成果)
预验收时没有上交原件的,按照验收报告涉及到任务内容上交成果原件;预验收时上交部分原件的,按照验收报告涉及到的任务内容补充成果原件;为避免成果原件丢失,请提供1份成果原件清单。
3.答辩时间和要求:教学团队负责人准备答辩PPT,按照教学团队责任书梳理教学团队任务成果完成情况,时间5分钟以内;计划3月下旬进行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邮 箱:jiaoyanke5510058@126.com;
上交时间和地点:3月21日上午下班前;一号办公楼225;
联系人和电话:李 颖 5510058。
教务处
202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