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年度应结题项目,包括2022年度省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2021年度省级重点项目、延期结题的2021年度省级一般项目和2020年度省级重点项目。
二、验收要求
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开展重点项目结题验收,结题标准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教规【2024】2号)执行。 一般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由学校按《大庆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庆师发〔2024〕53号)》组织开展,经学校评审拟结题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予以认定并提交项目结题验收书。
三、项目清理与变更
需要办理延期结题或成员变更的项目须在6月28日下班前提交《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调整申请单》(附件1)至一号办公楼225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结题验收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认真审核结题材料,将以下材料电子版于6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JWCjyk5510058@126.com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2-3);
2.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4),PDF格式;
3.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报告的《复制检测报告》;
4.结题材料主要包括:封面(附件5)、立项申请书、结题验收书、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包括相关论文、 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能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 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M), 命名为“单位名称-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结题佐证材料”。
联系人:李红宇
教务处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