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才培养总体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的规范性文件,是实施人才培养和开展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按照教学工作进度,现统一组织202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制订范围:
(一)2026年招生专业均须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单独编班的专升本专业需要单独制定方案。
(二)同一专业既有师范方向又有非师范方向的,需分别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并进行标注。
(三)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在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进行调整。2025级学生1-2学期按照实际上课的内容调整,3-8学期按照2026版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进行调整,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同时上交单独装订成册。
二、修订依据:
(一)结合《大庆师范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在2024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二)本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执行《大庆师范学院关于修订2026版非师范类(工科)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大庆师范学院关于修订2026版非师范类(文科)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大庆师范学院关于修订2026版师范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三)各专业结合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国内外专业认证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把“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认证理念贯彻到人才培养各环节,积极吸纳在校生、毕业生、教师、行业专家及用人单位深度参与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依据经济社会和产业领域的新发展、新要求,建立健全培养方案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改进课程体系、教学环节、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
三、修订流程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建立院长牵头、教学副院长具体负责、专业负责人和专业老师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依照《大庆师范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管理办法》(庆师发〔2024〕54号),遵照“指导性意见”规范修订202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四、工作流程
(一)规范培养方案修订流程。在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对人才培养利益相关方进行充分调研,对调研意见进行研判,依据评价结果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有理、有据的修订,确定的2026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需提交给本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审议会。培养方案提交到学校后,教务处将组织由专家为主的人才培养方案审议会。各专业负责人答辩,要对调研情况、论证情况方案修订情况、修订依据等方面做详细阐述,与会专家根据相关标准,提出具体的评价意见和修改意见。
五、材料报送
(一)2月2前各学院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调研和论证工作,形成人才培养方案调研论证报告;
(二)2月5日前将调研论证报告、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版报教学建设科备案(邮箱为18714708391@163.com)。
咨询请联系:李欣航,联系电话:16622909881。
教务处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