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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6-01-16 16:04  

机关各部门、基层各单位:

根据省高教学会《关于开展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现开展我校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3年高等教育研究课题、2024年专项课题

二、结题要求

1.课题结题时间应与课题申报书上时间一致。

2.课题结题时,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原则上应与课题申报书课题变更审批表成员一致。

3.重点课题要求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一部学术专著或有政府决策部门采纳证明。一般课题要求公开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必须注明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字样。

5.保证提交的结题材料客观、真实。

三、结题材料

1.省高教学会下发的《结题报告书》(附件1)一式三份(可复印), 签署课题承担单位鉴定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Word)

2.研究工作大事记一份,包括从课题开题、研究过程到结题的进展情况及有关工作事项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

3.结题成果研究报告一份,字数不少于1万字。报告内容包括:课题解决的关键性问题、主要研究方法、基本观点或结论、创新点及突破点、成果目录、成果的应用及推广价值、对本课题后续研究的思考等,同时提交电子版。

4.提交成果复印件。复印件需将成果重要信息清晰呈现出能够有力证明自己参与其中创作的相关信息与独特印记,以彰显在该成果创作过程中的角色与贡献,确立自身与成果之间紧密且无可置疑的关联。复印件经学校审验,并经审验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有效。

(1)以论文为成果结题的,论文内容必须围绕课题研究主题。课题负责人至少有一篇为第一作者的、发表在公开刊物上的论文,见刊且网上可查。课题的通讯作者等同于第一作者。

(2)以研究报告作为成果结题的,该研究报告要充分体现课题的研究内容和最终结论,要求字数2万字以上,要有相关部门或学校的采用证明,同时提交电子版。

(3)以教材或课件为成果结题的,要提交至少一所学校的采用证明, 详细说明采用的专业、年级和应用效果等。(课件为光盘形式的,需提交详细的课件说明并附课件截图,力求做到课件内容一目了然。)

(4)以专、编、译著为成果结题的,要有与课题内容密切相关的公开出版物。

5.提交课题立项申报书和任务下达书的复印件,开题报告(附件3)及有关变更材料。

6.所有结题成果要符合严谨的注释和引文格式要求,外文成果需附中文翻译稿一份。

7.课题结题材料目录及装订说明详见附件4

四、其他事项

1.课题延期半年不需要备案。

2.课题变更至少在结题前半年,报省高教学会秘书处备案,不能同一时间进行课题变更和课题结题。

3.课题变更和申请延期均填写课题变更审批表即可(附件5

五、结题材料提交及时间要求

1.《结题验收统计表》(附件2);

2.结题材料按目录顺序编入一个PDF文档,以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命名后发送至教学研究科邮箱JWCjyk5510058@126.com,邮件主题为“XX学院结题

3.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4.结题验收材料受理时间截止至2026316日止。请各学院按时限认真组织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红宇

教务处

                                                                                  202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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