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规范有序推进我校2026届预计毕业生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保障各项工作严谨落地、按期完成,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核工作流程及要求
各单位须严格依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规范开展毕业资格全流程审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
日期 |
项目 |
工作要求 |
1 |
5月22日之前 |
毕业资格预审核 |
团委、学生处、教务处考试中心、体育学院于5月22日前将2026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结果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 |
2 |
5月25日 │ 5月31日 |
毕业资格正式审核 |
教务处学籍科复核相关结果,整理数据,打印证书、组织各学院核对毕业证书信息并粘贴毕业证书照片。 |
3 |
6月1日 │ 6月7日 |
公示复议 |
公示并告知学生审核结论,依规受理、妥善处理学生异议。 |
4 |
6月16日 |
院长办公会通报 |
通报2026届毕业生毕结业情况。 |
5 |
6月17日 |
证书发放 |
各二级学院安排人员到教务处领取毕业证书并发放给学生。 |
6 |
6月18日 |
学信网注册 |
教务学籍科同步完成毕业生学历信息学信网注册工作。 |
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流程及要求
各单位须严格按照学位授予管理规定,严把学位授予质量关,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
日期 |
项目 |
工作要求 |
1 |
5月25日 │ 5月29日 |
学士学位授予资格预审核 |
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按照《大庆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庆师发[2018]3号)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进行评审,5月29日之前将学士学位资格审核相关材料报送到教务处学籍科。 |
2 |
6月1日 │ 6月8日 |
学士学位授予资格正式审核 |
教务处学籍科复核相关结果,整理数据,打印证书、组织各学院核对学位证书信息并粘贴学位证书照片。 |
3 |
6月9日 |
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
召开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学位授予资格。 |
4 |
6月9日 │ 6月15日 |
公示复议 |
公示并告知学生审核结论,依规受理、妥善处理学生异议。 |
5 |
6月16日 |
院长办公会通报 |
通报2026届毕业生学位授予情况。 |
6 |
6月17日 |
证书发放 |
各二级学院安排人员到教务处领取学位证书并发放给学生。 |
7 |
6月18日 |
学信网备案 |
教务处学籍科完成学位授予信息学信网备案。 |
三、工作纪律及要求
毕业资格审核与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和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政策性、严肃性极强。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严格对照工作要求、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质量与时效。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