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校级教材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压实项目建设成效,严把教材质量关口,充分发挥优质教材对教育教学质量的支撑作用,切实提升学校教材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现启动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1.本年度建设周期到期的校级教材建设立项项目;
2.已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期满且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的校级教材建设项目。
二、结题验收基本条件
1.项目严格按照立项申报书、立项通知约定的建设内容、建设目标和进度计划完成全部工作,无擅自变更项目名称、编写内容、建设团队、成果形式等情况。如建设团队教师因故放弃,需提交本人签字的自愿放弃说明材料。
2.教材内容政治立场正确、意识形态合规,符合国家教材编写规范、课程教学大纲及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内容科学严谨、逻辑体系完整,贴合学科发展前沿和行业岗位实际。
3.教材已正式公开出版或已签订出版合同,具备国家统一标准书号。
4.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达到立项预期建设目标,形成完整的项目建设成果,能够有效支撑课程教学改革、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具备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
三、需提交的验收材料
1.《大庆师范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书》(纸质版一式两份、PDF版一份);
2.《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复印件、PDF版各一份;
3.教材成果佐证材料:正式出版教材封面、版权页、目录(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及样书;数字化教材需提供平台上线截图、资源完整清单(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等;未正式公开出版的提供具备国家统一标准书号的出版合同(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4.其他佐证材料:校企合作证明等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四、验收流程
1.项目自查与申报。项目负责人对照结题验收条件开展全面自查,梳理完善结题材料,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确认项目完成情况属实、材料齐全规范后,报送教务处。
2.材料审核与专家评审。教务处对报送材料进行初审,核查材料完整性、规范性、合规性;组织专家开展集中评审,重点审核教材质量、建设任务完成度、教学应用成效等内容。
3.结题验收结果公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教务处汇总形成结题验收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
五、材料报送
1.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6月16日
2.报送地点:1号办公楼226
3.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63744204@qq.com。